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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镇低保户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3-10-13 07:2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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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必备材料1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一份2 申请人身份证(不可用临时身份证)3 低保证(低保材料)4 近期领取城镇最低保障金凭证 一份5 银行卡(储蓄存折) 一张(二)办理流程1、本人持以上相关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受理。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

(一)必备材料

1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不可用临时身份证)

3 低保证(低保材料)

4 近期领取城镇最低保障金凭证 一份

5 银行卡(储蓄存折) 一张

(二)办理流程

1、本人持以上相关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特别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应由缴存单位经办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表格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3、申请提取时,提取人应不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

4、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5、政策咨询电话(0557):

市直中心3054115

埇桥区办事处 3027513

砀山县管理部 2276766

萧县管理部3797002、3797003

灵璧县管理部2379058、2379060

泗县管理部702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