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5月12日
《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近日印发。
根据《若干举措》,安徽省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具体来说,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同时,发挥医保主体保障功能,明确救助对象统一享受公平普惠的基本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倾斜支付。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施分类救助和倾斜救助,发展壮大慈善救助、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拓宽社会综合救助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