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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幼升小对户籍和居住地有要求吗?

发布时间:2023-09-15 20:56: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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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发布时间:2022年3月31日2022年宿州市主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试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宿州市主城区(下称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发布时间:2022年3月31日

2022年宿州市主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试行)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宿州市主城区(下称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教育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城区义务教育实际,制定《2022年宿州市主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试行)》。

城区中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城区常住户籍应以其家庭为单位立户。如发生户籍迁移变动,应在2022年8月10日之前办理完毕。

2.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具有完全产权(仅限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为依据,且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应在2022年8月10日之前。

3.原则上同一房产从开始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多胞胎、二胎除外)。

4.符合“两个一致”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保障就近入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持城区常住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接种单位查验盖章)等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